和平離婚很好,但離婚證人更要找好。
2013年,王菲與李亞鵬結束8年婚姻時寫下:「這一世,夫妻緣盡至此。 我還好,你也保重。」而李亞鵬亦在微博上回應:「我要的是一個家庭,你卻注定是一個傳奇,懷念十年中所有的美好時光。」許多人共同見證了這兩人和平的分開,沒有爭吵,亦無拉扯。
多年感情一拍兩散,難免令人不勝唏噓,但只要沒有鬧到兩敗俱傷的地步,都已算萬幸,相較於曠日廢時的漫長離婚官司-「不愛了便兩清,彼此放手去追尋更好的未來」,在民法明載的離婚狀況中,「兩願離婚」就是最好的結局。
不過,同於結婚登記,離婚登記也必須有兩個證人,這兩個證人在彼此離婚意志堅定的情況下是無關緊要的,但是,一旦另一方反悔了,提出離婚無效訴訟,這兩個證人就將成為你這場訴訟的成敗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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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容易嗎?這個關鍵不可忽視!
人們都說現代離婚很容易,一張紙上共同簽名就完成,但你知道中間的細節如果過於輕忽,也有可能在未來為自己惹上麻煩嗎?根據民法,兩願離婚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 訂立書面
2. 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3. 向戶政機關進行離婚登記,雙方須攜帶身分證和印章前往辦理
離婚前必須先由夫妻雙方先談妥離婚條件,再至戶政機關進行離婚登記,從文字上看起來很多人都覺得沒什麼大問題,但其實這兩個證人的背後卻有大學問!
為什麼離婚一定要證人?
就如結婚要有人見證,離婚亦須。曾有一對小情侶在辦完婚宴後,尚未登記便鬧翻,20年後其中一方主張雙方有婚姻關係,而法官認為,雙方當時有舉辦婚宴,並有多人見證,因此判決「婚姻有效」。同理,離婚證人也非常關鍵,若是到時有一方反悔,主張離婚無效,當時簽下離婚協議書的兩名證人就是法官的最大依據,而這兩位離婚證人,不一定要填寫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址,簽名即具有效力。
那麼挑選離婚證人有什麼條件呢?
(一) 必須是「有健全智識並年滿18歲的成年人」或是「未滿18但已結婚的未成年人」。
(二) 離婚證人必須在親見、親聞雙方有離婚真意及意願的狀況下簽名。
由於上述兩個條件皆須滿足才能判定為有效見證,而第二項條件中明定「親見、親聞」,法官主要判定也依據這一條,因此典範徵信會建議,最好是離婚當天,夫妻雙方偕同兩位證人一同前去戶政機關簽名登記,才最保險。
誰可以當我的離婚證人?
很多人會有疑問,既然如此可以找親友嗎?答案是可以,若是你的親友願意的話。依照華人民間信仰,參加婚禮等能沾沾喜氣,而當別人的離婚證人則會衰,所以很多人是不願意做離婚證人的,也有很多夫妻找的證人都不是自己身邊最親近的親友,畢竟自己離婚就算了,總不好「帶衰」熟識的親友,遭人嫌。
網路上隨手一搜,一名網友隨意發問「該不該去幫忙簽離婚證書」的問題,各方網友立刻湧進討論串,大吐苦水表示「做了離婚證人之後有多衰」,雖有些人說收紅包就好,但又有人說「收紅包一樣很衰」,這些評論,讓很多人對於做「離婚證人」更加卻步,甚至有網路商場因此出現"離婚證人販售"等服務。
那我可以「購買離婚證人」嗎?
「離婚證人一位600,兩位1200」看起來挺划算的,是否可以在網路商場購買證人簽名?原則上可以,但是絕對不建議, 如前文所說,離婚證人在日後若有其中一方反悔,提出離婚無效訴訟之時,將會起到關鍵作用,然而你無法得知另一方什麼時候會突然反悔,新聞上,過了十幾二十年才反悔的都有,到那時,若法官想傳喚當時的證人,你還找的到那個賣場、找的到那個證人嗎?
同時,也有些人會異想天開的自己簽名,典範徵信也非常誠摯的建議你千萬別這麼做,若是到時穿幫,離婚無效事小,你還得揹上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更慘!
離婚證人找徵信社真的好嗎?
徵信社多年來在處理感情、婚姻蒐證等相關情事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因此在這方面不會讓你吃虧,而由典範作為離婚證人的好處是,我們是政府合法立案登記的徵信社,不會有證人簽完名就難以聯絡的風險,同時典範為公正的第三方,並不會有證人與其中一方互相串通致使離婚無效的情形發生。
典範徵信不僅有專業律師可以提供法律諮詢,還可以幫你審視離婚協議書上是否有未盡事項、流程是否完善,夫妻雙方若需要心理諮詢,典範徵信亦有心理諮詢師可以為你們服務,而在尋求離婚證人時,覺得還需要其他協助,都可以向我們隨時提出,典範會依據你的需求制訂最符合你期待的服務。
典範徵信24小時竭誠為你服務!
結婚時兩情相悅,離婚時也兩廂情願,若是真的順順利利,從此互為家人亦或江湖不再見都好,可是最怕其中一方某天突然又不情願,當初離婚證人又沒找個正經的,最後你的新戀情得喊卡,前任配偶還得變回現任,重新離一次婚、重談一次條件,而且通常這種後悔離婚的「前」配偶,還會讓離婚協議的條件變得很難談好,所以找好證人很重要!無論何時需要任何離婚證人或相關婚姻諮詢服務,都歡迎隨時撥打典範徵信社24小時免費諮詢電話:0800-555-331,將有專人竭誠替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