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長達十多年的桃園李姓男子,日前被老婆指控婚後除了不負擔家計,更時常對她擺臉色和動粗,夫妻兩個已經分居一年多,自己不願再當受氣包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夫妻倆的兒女曾出庭作證多次目睹父親毆打母親,不過兩個子女都希望父母不要離婚,李姓太太在親戚的勸解下,表示只要老公肯向她道歉,她就可以為了子女和顧全親戚的面子撤回離婚訴訟,但以後各過各的,不再干涉彼此。
然而李男卻一直不願說出「對不起」三個字,表示夫婦倆吵架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他不但沒有對老婆暴力相向,更沒有不付生活費,若老婆要離婚,那他只好也同意,並強調他但並沒有做出「對不起」老婆和兒女的事。最後法官認定雙方互信互愛體諒的基礎已動搖,且分居1年多,婚姻關係名存實亡,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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