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三十一歲林姓女子,去年11月在網路論壇上刋登援交訊息。張男看到林女PO的照片長相清秀可人,頓時慾火焚身,以LINE和林女聯絡後,立即相約到林女住處發生性關係。晚上11點多抵達林女的住處的張男,一見到林女本人和照片落差極大,頓時性慾全消,藉故臨時有事拒絕交易並要求離開。
怒火中燒的林女不滿被打槍,除了將房門鎖上,雙方發生爭執、拉扯,甚至撂隔壁的薛姓男子助陣,強扯張男頸上重約2兩、價值約10萬元的金項鍊後,並把張男反鎖在房內,立即與友人跳窗逃離。台中地檢署依強制罪、搶奪罪起訴林女。
林女坦承整件事的起因只是消費糾紛。她表示,自己已在網路刋登的訊息顯示「不能打槍」,張男還堅持不付費。拉扯項鍊目的也只是為了丟掉,造成對方困擾,並沒有搶奪的意思;薛男則表示,他看見林女用手拉著張男的金項鍊要他拿付錢,最後互相激動拉扯間,扯斷金項鍊;張男則稱並沒有嫌棄林女,但就是感覺不對不想做。
檢方指出,張男與林女之間並無債權債務關係,林女趁張男不及防備之際,扯下金項鍊,涉嫌搶奪罪,又把張男關在房內不讓他離去涉及強制罪,由於雙方已和解,請法院判處適當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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