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二十四歲廖姓男子,在二零一六年暑假期間,透過網路結識了剛升高一的十五歲少女小寧。兩人相約U2看電影,廖男卻在包廂內奪走對方初夜。
廖男得手後,宛如人間蒸發,對訊息不讀不回,讓小寧不禁心碎質問:「你今天的目的,該不會就只是為了把我拐到U2吧?」、「消失的意思是怎樣?」還傳送了一張「笑著流淚」的貼圖。
廖男已讀後繼續裝傻,輕描淡寫地笑說:「怎麼可能阿哈哈」、「只是喝咖啡聊天,很無聊看個電影阿」。對於小寧的悲傷視若無睹,小寧看到廖男態度徹底轉變,萬念俱灰,氣得驗傷提告強制性交。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強制性交部分證據不足,但認定廖男知道少女未滿16歲,脫去彼此衣物發生性關係,還要求小寧幫他口交,甚至不小心射在對方口中,因此判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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