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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記錄下呻吟

人夫劈腿偷吃人妻 呻吟大叫不要停

六十餘歲的蔡男妻子在去年四月間,無意間在家中發現一張汽車旅館的發票,消費日期為前年十一月,合理懷疑他上摩鐵偷情,於是暗中檢查他的手機,發現對方與果然與五十餘歲的黃姓婦人有多張親密合照。

蔡妻檢視家中汽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去年九月除了曾錄下車上傳出喘息與呻吟聲,還有女性嬌喘「我要」、「趕快」、「不要停」的聲音,甚至有疑似肉體撞擊的「趴趴聲」與男性悶哼。這些事證讓蔡妻氣急攻心,質問丈夫後對兩人提出通姦告訴。

蔡男辯稱,當時與黃婦一起到觀音賞荷花,回程時進摩鐵單純聊天而已。而行車紀錄器錄下的聲音,是他和黃婦在車上吃便當,可是吃完後鬧肚子而下車大號,行車紀錄器錄下的不是他的聲音,並表示自己不舉多年,沒辦法嘿咻。黃婦也否認有和蔡男發生性行為,辯稱2人去摩鐵喝茶罷了,所謂的呻吟聲也不是她的聲音。

檢方勘驗行車紀錄器錄音檔後,發現確實出現多次女聲的呻吟、喘息聲,並說道「拜託、不要停」,還有男聲接著回答「這邊有乳液」,而且也沒聽到有開關車門或上下車的聲音,應是蔡男與黃婦的聲音無誤。

然而檔案內並沒有錄下性行為時的啪啪聲或撞擊聲,也不像蔡妻指控有「我要」、「趕快」等聲音,行車紀錄器的畫面也沒晃動,如果只是男女雙方在車上親吻、愛撫,也可能會說「不要停」,並無法認定兩人當時有發生性行為。

再加上除了行車紀錄器的檔案之外,蔡妻並無法提出使用過的衛生紙、保險套等證物,且兩人到汽車旅館開房間也事隔多時,無法查扣到當時房內的床單等物品,因此認定全案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典範徵信社在此提醒各位,通姦罪的證據要求非常嚴格,除非能證明對方與第三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否則通常難以成立。本案中,蔡妻提供的證據頂多只能證明對方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卻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性行為,因此最後才會不起訴處分。

所以建議各位,在發現配偶有疑似外遇的情形時,先別急著與對方攤牌,最好是尋求專業徵信社進行外遇蒐證及抓姦,否則最後可能只是一場空,誰都無法還你一個公道。若懷疑對方外遇,可以來尋求典範徵信社的專業外遇調查蒐證以及抓姦服務,我們有資深的調查員,可以全方位的進行外遇蒐證,讓您在法庭上百戰百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