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某高中任教的王姓女老師於二零一零年期間與卓姓男學生發展師生戀情,兩人短暫交往約一學期就宣告分手,本想說卓男畢業後就不會有所牽扯,沒想到五年後這場師生戀竟成了夢靨,害她身敗名裂、失去教職,還得與自己昔日的學生對簿公堂。
卓男於高中畢業後,與昔日同校的楊姓女子交往。楊女在翻看卓男照片時,認出他前女友竟是王姓女老師,還曾發生性關係。雖已事過境遷、兩人早已沒有聯繫,楊女仍醋勁大發,要求卓男以此事威脅王姓女老師辭職或自行請調,並在離職之前每月固定捐款兩千元給弱勢團體,或到安養院或收容所當志工。
楊女、卓男除了不斷傳恐嚇簡訊騷擾,還在學校相關網站發文揭露此事、向媒體爆料,害得王姓女老師於2015年1月被學校解聘,怒向卓男、楊女提出強制、恐嚇、加重誹謗等告訴。
不論是哪種愛情,都該給予尊重。就算不是師生戀,也不該對配偶的前任如此咄咄逼人,畢竟一切都已經是過去式,何必苦苦抓著回憶不放。想必王姓女教師也沒料到,昔日的戀人,竟會成為最恐怖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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