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鍾姓女警四年前因罹癌從台北轉調花蓮,醫生囑咐她要多運動增強抵抗力,才因騎自行車認識薛姓男子,薛男告知她未婚並對女警展開追求。沒想到兩人僅相戀四個月,女警才發現對方不僅已婚還有女兒,而薛男也開始避不見面。
女警不甘受辱,氣極敗壞之下竟濫權用警務系統查個資,不僅約妻子出來談判,當場秀出linee中的鹹濕對話與情話「你是我最重要的愛人無人可以取代」、「我的心只屬於你」等,還傳簡訊給薛男的女兒「你爸做愛都不戴套」,氣得妻子提告民事求償150萬元。
薛男偵訊時否認婚外情,辯稱line對話全是偽造。花蓮地院法官於去年8月作出判決,認定薛男曾寫悔過書向妻子坦承犯行,侵權判賠40萬元;女警妨害家庭部分刑、民事因證據不足不起訴;但女警濫權用警務系統查個資明確違法,因無其他不當利用行為,象徵性判賠1元。
鍾女濫權查個資再遭內部懲處2支申誡,與已婚男友不正當交往關係則記過、調職,當年考績丙等議處。案發兩年後鍾女已有長期交往對象,作息正常,正積極治療復健中。
以為自己找到真愛,卻沒想到自己才是小三。女警憤怒又不堪的心情想必大家都能體會,然而錯的人是男方,實在是不該拿男人的錯來懲罰無辜的妻女,更何況是用違法的手段,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吃上官司。如果真的遇到這種事情,奉勸各位不要以不法手段來達成報復的目的。典範徵信社提供代客報復的服務,讓您在報仇出氣之餘,不必擔心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