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婚之前,黃小姐是一位收入不錯的上班族。結婚後為了做一個專心照顧孩子的全職媽媽,離開了工作快十年的公司。黃小姐在婚前早已跟先生協議過,表示自己必須照顧年邁父母的生活。
然而婚後先生卻不願意履行當初的承諾,只要兩人一吵架,先生就會威脅不再照顧她的雙親。不安的黃小姐雖然再回去公司上班,但是除了先生的反對,黃小姐自己也不捨得將孩子托給別人照顧。
黃小姐跟先生的生活算是十分優渥,經常出國旅遊。老公對待自己的家人卻十分大方,卻為了每個月要給黃小姐爸媽的生活費而不捨,到最後甚至乾脆不給了。黃小姐只好自己變賣嫁妝首飾,再偷偷寄錢給父母。
最可怕的是每次吵架時,先生總會動手動腳,輕則賞巴掌、重則掐脖子,並大聲嚷著要跟她離婚。雖然婚姻生活如此難堪又痛苦,讓她決心要離婚。但黃小姐想到孩子還小,希望能取得監護權,又讓她陷入了思考。
黃小姐雖然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知道的有限,然而她在網路上看到典範徵信社關於婚姻及法律諮詢廣告,馬上就打電話給我們進行詢問。在了解黃小姐的意向後,我們請黃小姐配合法律顧問,經由法律途徑離婚,並且取得小孩子的監護。
前夫也必須對孩子的撫養跟教育按月支付相關撫育費用。從此之後,黃小姐帶著小孩回到爸媽的家裡,充新開始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