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相當多的討債公司及不同討債方式,但主要債務討取有這三大類方式。
1.一種是債權憑證買賣,債權人心想反正這筆債務應該是要不回來了,於是低價賣給「應收帳款催收公司」,至於公司方怎麼討,就看他們的本事。而這也是常見「錢莊討債」、「暴力討債」的原因所在,但不是所有錢莊都會用暴力討債,這點大家要特別注意喔!!
2.第二種方式是代為「協商」,債權憑證還是在債權人這邊。這種就是討債公司常講的「文討」,會出來協商的都是西裝筆挺的律師、代書、刑警…等有頭有臉,或是在白道上算得上正經職業的人。大家好好溝通,看問題在哪裡,能不能解決?如果能夠好好談話就解決,當然是再好不過。
3.第三種方式還是「債權人自己解決」,但多了徵信社事前蒐證,徵信社要查那些呢?常見債務人的狀況-人間蒸發,打電話不理、傳簡訊不看、社群帳號關閉(或是只對部分朋友開),這時候就算聲請強制執行,效果也大打折扣。是的,這時候就是徵信社出場的時候了,先想辦法看看對方在哪裡,是生是死、有沒有固定工作、有沒有買奢侈品,剩下的,就看債權人要自己去溝通、還是請人代勞。